宣告死亡的法定條件是什么
發布時間:2025-10-28 08: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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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一、宣告公民死亡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 (一)我國現行的民法通則第23條規定:公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滿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3、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計算。宣告一個人死亡,關系到終止他的民事主體資格,須慎重從事,所以需要有較長的失蹤時間。 (二)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當事人只有符合法定條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宣告死亡的申請。宣告死亡與自然死亡有著本質的區別,卻帶來同樣的法律后果。因為牽涉到經濟財產問題,所以,一旦被宣告死亡的人沒有死亡或者出現,本人是可以為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對其死亡宣告,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