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保障金會計分錄(新會計準則殘保金會計分錄)
發布時間:2025-10-27 23: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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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殘疾人保障金會計分錄怎么做_新會計準則殘保金會計分錄
殘疾人保障金提取時,借:記“管理費用-殘保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殘保金”科目。實際上繳時,借:記“其他應付款-殘保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如果金額對利潤有很大影響,可以一次評估,按票面一次進,借記“管理費用”,貸記“銀行存款”。
殘疾人保障金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企業、團體、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來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殘疾保障金的繳納方式: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并保證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按國家殘疾人保障法要求,每個企業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殘疾人(有的地方為職工總人數的1.5%)沒有達到比例的就需要繳納殘疾人保障金,一般是每年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