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給外籍專家的咨詢費如何申報個稅
支付給外籍專家的咨詢費如何申報個稅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應扣繳稅額=接受方支付的價款&pide;(1+稅率)×稅率.
《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第二條第六款第3項規定,咨詢服務是指提供和策劃財務、稅收、法律、內部管理、業務運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議的業務活動.
外籍專家報銷差旅費應該如何做會計分錄呢?
答: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等費用支出.
對應的銀行存款現金流量應選擇 "經營活動現金流出-現金支付的其他費用",確保與經濟事項相符.
盡管是外籍專家,但仍可以看做是"內部員工".
報銷時:
全部花完,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人
有剩余現金,
借:現金
管理費用 -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 -**人
補款時,
借:管理費用 -差旅費
貸:現金
其他應收款 -**人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二十八條 企業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
除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復扣除.
第二十九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
第三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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